首頁  學院概況  機構設置  師資隊伍  黨建工會  學生專欄  對外交流與合作  學院快訊  資料下載  校友家園 
規章制度
資料下載
當前位置: 首頁>>資料下載>>規章制度>>正文
 
遼甯大學教師考取博士及申請博士科研啟動金管理辦法(試行)
2010-10-26     (點擊: )

              遼大校發〔2007〕124号

為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相對穩定、年齡及學緣結構合理,能夠适應學校建設發展需要的人才隊伍,切實加強師資隊伍的内涵建設,全面提升我校現有師資隊伍的總體水平,根據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與目标

教師在職攻讀博士研究生的資助與管理工作,要按照學校“十一五”“211工程”師資隊伍建設項目要求,緊緊把握學科建設的特點與規律,結合各院系師資隊伍的實際現狀有計劃、有組織地培養,從而不斷改善師資隊伍的學緣結構,提升學曆層次,力争到“十一五”末期,我校教師中具有博士學位人員達到35%。對于取得博士學位的我校教師,學校設置專項科研基金,幫助他們進一步提升科研能力與水平,使他們盡早脫穎而出,成為學校學術骨幹,為我校建設高水平的教學研究型大學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資助對象及範圍

資助對象為我校教師(含科研人員、實驗技術人員,下同),經院系及學校批準後報考委托培養、定向培養的我校教師,應考取國家統招全日制公費或自費博士研究生,考取的博士研究生單位原則上應為985、211工程院校、中國社會科學院或中國科學院的研究單位。

三、資助方式與标準

1.我校教師考取校外博士,學習期間學校承擔每年兩次的往返旅差費,并按财務規定給予相應的補貼;學校承擔50%的學費,承擔金額原則上不超過24000元;學習期間我校承擔教師就學單位收取的住宿費用,其報銷标準按計劃财務處有關規定執行。其中脫産學習的教師,住宿費用的報銷學校承擔年限最高為三年;在職學習的教師,住宿費用的報銷學校承擔年限最高為一年。 

2.我校教師考取本校博士研究生的,學校承擔全額學費的40%。

3.遼甯大學學術梯隊成員(學術帶頭人、學術帶頭人第二梯隊、中青年骨幹教師、35歲以下優秀青年教師)在讀期間,仍享受學校給予的科研津貼和生活津貼。

4.我校教師在校内、外獲得博士學位并按期回校任教的,享受學校的博士生活補助費。其中,我校教師在本校獲得博士學位的,學校給予博士生活補助費2萬元(每年發放四千元);在校外獲得博士學位并按期回校任教的,學校給予博士生活補助費4萬元(每年發放八千元);我校教師考取公費名額博士研究生的,取得學位後學校另外獎勵博士生活補助費1萬元。

5.對于博士研究生學習期間取得較高研究成果的教師,獲得學位後除享受學校發給的博士生活補助外,還可再申請相應的博士科研啟動金,最高金額為7萬元。經費申請成功後分兩次發放,先期發放60%,經考核驗收合格後,再發放40%。

6.我校教師博士研究生在讀期間,完成學校教學、科研等基本工作量的,學校将正常發放崗位津貼。

四、博士科研啟動金申報條件

1.申請人同時具備下列(1)、(2)項規定的科研成果(論文及項目)的,可申請相應的博士科研啟動金。

(1)社會科學學科應在校第六屆學術委員會認定的國家一級學術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表文章1篇(含1篇,下同)以上,或在校第七屆學術委員會認定的新增國家學術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表文章3篇以上,或在其它CSSCI收錄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文章5篇以上,或以遼甯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以第一作者在CSSCI收錄期刊上發表文章3篇以上,其中CSSCI收錄期刊以北京大學版及南京大學版為準;

自然科學學科應以第一作者發表被SCI、SCIE、 EI收錄或發表在校第六屆學術委員會認定的國家一級學術刊物上文章總計3篇以上;或在校第七屆學術委員會認定的新增國家學術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表文章5篇以上;或以遼甯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以第一作者發表被SCI、SCIE、 EI收錄文章2篇以上。

(2)主持省部級科研課題1項以上,或作為項目主持人以遼甯大學為第一完成單位獲得橫向科研課題經費20萬元以上。

2.獲得省優秀博士論文的我校教師可直接申請相應的博士科研啟動金。

五、申請與審批程序

1.申請人需提交詳盡的材料,包括博士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複印件,博士科研啟動金申請書、工作設想、預期目标、博士學習期間發表的論文及被檢索引用情況、主持完成的科研項目、重要獲獎證書等。

2.根據申請人的申報材料,由基層單位學術委員會集體讨論,提出明确的考核推薦意見。同時出具申請人在職學習期間是否完成規定的年工作量的審定意見(需主管領導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3.基層單位将個人申報材料及基層單位意見全部報送到校人事處,由校引進人才領導小組對申請人進行面試、答辯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請人的工作學習簡曆、研究成果及本學科前沿問題的研究等,最後由專家集體投票表決是否給予科研啟動金及給予的金額。

六、工作管理

1.我校在職培養的博士應參照《遼甯大學教師服務年限的暫行規定》文件進行管理。

2.教師在職博士研究生學習期間,每年應定期向所在單位及校人事處彙報學習進展情況,填寫年度考核表。

3.我校教師獲得博士學位後,其職務晉升仍需參照《遼甯省高等學校教師職務任職條件的具體要求》,經校教師職務聘任委員會投票表決。

4.我校教師獲得博士學位後博士科研啟動金申請的有效期限為兩年,同時我校教師申請博士科研啟動金隻能申請一次。

5.我校教師博士科研啟動金的申請和審批工作每學期進行兩次,一般安排在上學期3月和5月、下學期9月和11月進行。

七、附則

1.本暫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人事處負責修訂、解釋。文件發布之日前獲得博士學位的教師仍參照原《遼甯大學培養和引進博士暫行辦法》執行。

打印    收藏
上一條:關于在教師職稱評審中必須承擔本科教學的規定
已是尾條
關閉窗口

Copyright@:太阳网集团8722-2138com太阳集团·版权所有  地址:沈陽市沈北新區道義南大街58号
電話:024-62602335  郵編:110136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