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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甯大學優秀青年教師資助計劃實施辦法
2010-10-26     (點擊: )

遼大校發〔2005〕24号

  為選拔和培養高等學校優秀青年教師,建立競争激勵機制,鼓勵青年教師脫穎而出,我校決定于2005年開始啟動優秀青年教師資助計劃,确保師資隊伍的可持續良性發展。
  一、遴選範圍
  年齡35周歲以下、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我校專任教師(含專職科研人員)均可參加評選。
  二、申報條件
  凡具備下列五項條件者均可申報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職業道德規範;
  2.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任務,教學質量考核良好以上;
  3.在國家級學術刊物上發表過具有較高水平的文章;
  4.曾經獨立主持省級科研項目或為國家級科研立項課題的主要參與者;
  5.外語經考核合格。
  三、審批程序
遼甯大學青年教師資助計劃遴選工作,需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基層單位全面考核确定人選。主管部門根據申報材料及外語考核情況,提出預選名單,報學校專家組審議、評選,評選結果報校黨委批準,公示一周後确定入選名單。
  四、享受待遇
  1.每人每月生活津貼200元,每年發12個月,共計2400元;
  2.每人每年科研津貼2600元;
  3.優先選派出國留學深造和資助參加國内外重要學術會議;
  4.在職稱評審等工作中給予政策傾斜。
  五、組織管理
  獲得優秀青年教師資助計劃的教師應針對學科和個人發展需要,由基層單位提出具體要求,制定明确具體的培養計劃,納入全校培養、管理方案中。列入優秀青年教師資助計劃人員将每年考核一次,兩年進行一次調整,對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資助資格;年齡超過35周歲者,将自動退出。主管部門和各基層單位領導,要随時掌握資助對象成長情況,與他們建立聯系制度。定期聽取他們的彙報,同他們談心,了解他們的生活和工作情況,遇到問題及時處理,幫助他們盡快成長為學校的教學、科研學術骨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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